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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办法
作者: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文明网 发布于:2017/04/01 15:20:42 点击量:

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

议题征集办法

为进一步转变会风、文风,提高会议质量,规范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等工作,根据《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章程》和《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吉林农业科技学院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制定本办法。

一、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由所涉事项牵头办理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提交到学校办公室。凡不成熟的议题、分管校领导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协商解决的议题不予上会。

二、议题提交前,要在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研究的事项提出明确可行的解决方案或建议,并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事项,分管校领导之间应事先沟通。

三、会议议题提交工作在每周四下班前进行,并以提交相关材料时间为准。提交议题时须向学校办公室告知所涉事项紧急程度及列席人员。因上级要求或客观需要,必须限时急办的事项要特殊说明。学校办公室不再单独征集会议议题。

四、拟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材料涉及多个文件时,要形成一个综合汇报材料。未按时提送规范汇报材料的议题原则上不安排上会讨论。

五、学校办公室收到相关会议议题材料后,按照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即时送达校领导。相关材料提交前要认真审校,提交后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确需修正的应由议题汇报人在汇报时说明。

六、学校办公室于每周周五将议题征集情况按会议类别分别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并按照相关意见确定会议召开时间、研究事项、讨论顺序等,适时印发会议议题单。相关议题材料在会上通过电子文档发布。

七、会议议题单印发后,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原则上不再临时动议研究其他问题。特别是不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确遇特殊紧急情况,需按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意见确定是否上会研究。

八、凡属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提交决策前,学校党政领导应认真审阅并充分沟通。

九、会议议题所涉事项牵头办理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议题汇报人。汇报人应按照汇报材料内容向会议汇报,不应提出与议题无关的事项。

十、会议时间、地点,一般应由学校办公室提前2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将需提请会议讨论的文件及有关材料,一并送达每位校领导及有关人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十一、已经确定的会议议题,分管校领导应保证时间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分管校领导确不能参加会议,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尤其是对涉及本人分管工作的议题,会前应明确表达意见,否则相关议题应缓议。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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